利用传销平台诈骗数千人3481万元 一诈骗团伙在厦获刑

台海网7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厦法)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众多老年被害人的集资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陈某、张某等6人分别以犯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被判处14年6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可查实的被害人就达数千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被害人400余人,涉案金额达3481万余元。目前,已追赃挽回损失1100万余元。

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陈某等人相继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亚元交易平台”。在无实际经营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宣传所谓“亚元”项目,以高回报为饵诱骗民众投资。他们要求投资者缴费加入会员,按照加入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8年2月,“亚元交易平台”非法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并关闭后,被告人陈某仍冒用该平台名义,沿用其非法传销模式大量发展会员,非法募集资金1400余万元,可查明参与人达1400余人。

2019年3月,被告人张某结识被告人陈某后,为利用陈某的“亚元”平台销售、推广虚假数字货币卡,加入陈某的“亚元”团队,宣传、推广“亚元”,其后伙同陈某等人通过该平台销售虚假数字货币卡。同年10月,张某又与吴某商议,虚构所谓“中国梦卡+银币”的收藏品,并与陈某商定,利用陈某的“亚元”平台向社会宣传、推广该虚假收藏品。截至案发,陈某及其下属团队通过“亚元”平台利用该虚假收藏品非法募集资金2050万余元。可查明身份的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亚元”项目,通过组建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1431万余元;陈某还伙同被告人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国梦卡+银币”收藏品项目,利用组建的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2050万余元,陈某、张某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丑某、袁某珠、王某凤、陈某、张某、林某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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