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院对西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案件名称
西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二
公开听证时间
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上午9:30—12:30
三
公开听证地点
隆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听证室
四
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隆子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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