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依据《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网络购物型传销。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网络创业型传销。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举报事项
(一)对传销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经依法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从事传销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客观。
(三)举报人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便于沟通,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2315;0932-6966135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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