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世直研曾以《敏涵控股的“资金”游戏:分红、送房子,上市以后还有原始股》进行过报道:敏涵控股发布的招商政策公然宣称有原始股,借此吸引人大单投资。此份招商政策(两次提到“原始股”)盖有敏涵控股公司鲜章,落款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
近日,敏涵控股在某头条平台投诉世直研以上文章时称:“文章中内容发布的招商政策,是我公司讨论出来的,现已经作废,属于未发送出来实行的。”
那么真实情况真是如敏涵控股宣称的那样吗?
颜值君发现,其实早在2021年6月21日,敏涵控股就曾发过一份类似的招商政策,除了分红金额(6月21日版本每月分红至少2200+元/月,7月20日版本每月分红至少3215+元/月)以外,该份招商政策与7月20日版内容几乎一模一样。
被敏涵控股代理商称为敏涵化妆品板块副总裁的王爱华,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朋友圈中也特别提到了“还有原始股配”。
8月2日、8月17日,敏涵控股还相继发布了两个招商政策。8月2日版政策提到,在原有奖励政策(招商政策)的基础上,完成260万业绩,奖励海南公馆房子一套。8月17日版政策称,260万为一个主题奖励一套海南房子,由众筹负责人平均分配。
9月27日上午,敏涵代理商接到通知,刘敏否认了官方版本招商政策“原始股”的说法。当时,刘敏在“董事长特训营(敏涵高管群)”连发了三条相同的内容:主板上市之后大家得到的是期权分红(专业名称是“期权分红”,不是原始股)切记不要说错话。
颜值君联系上一名敏涵的代理商,其告诉颜值君,敏涵控股的7月20日版招商政策公开发出来并已经实行,他就是看到了这个版本的招商政策后,前往商丘签署了《产品买卖合同书》。该合同书显示,甲方为河南敏涵化妆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张翠侠(刘敏母亲),职务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开头和末尾均加盖了“河南敏涵控股化妆品有限公司”鲜章。
白纸黑字并且加盖了公司公章的政策文件,敏涵及刘敏方居然可以公然进行否认,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不知道敏涵的代理商们,对敏涵及刘敏方的这种做法有什么样的感想?到时出现经济纠纷,敏涵及刘敏方会不会表示,他们曾公然否认过以前的做法来作为推卸责任的证据?
有法律人士向颜值君表示,敏涵控股在招商政策宣称有“原始股”,这种商业行为存在“捆绑销售原始股”的嫌疑。该法律人士还表示,敏涵控股与代理商签订的是《产品买卖合同书》,里面并没有“原始股”的提法,现在公司已经改口宣称“期权分红”根本没有“原始股”,那些因为原始股而大单投入的敏涵代理商很可能会“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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